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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医教改实验班阶段考核及质量标准控制的管理办法

2016-08-17 11:07:16  点击:[ ]

中医教改实验班是实施中医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我院中医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试点班学生的学风建设,规范培养过程中教与学的宏观管理,有效地引进竞争与淘汰机制,保证该班学生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考察中医教改实验班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学生的跟师学习和专业课学习情况;全面检验学生在各阶段的学习效果;通过考核检验学生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培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对不具备条件者进行淘汰,从而促进各阶段培养目标的完成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二、考核对象

中医教改实验班各年级学生

三、考核内容与相关处理规定

1、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个人能力和学习态度。

2、学习情况。学校教务处会同中医系审核学生必修课成绩和跟师学习情况,此项工作分阶段进行。

3、考核标准及学籍管理

原湖北中医学院(2005)83号文件“中医教改实验班实施办法”第四项考核标准仍执行不变。但各阶段考核侧重点不同,强调因材施教,个性发展。

考试作弊者,受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者,在此阶段(学年)淘汰至原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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